北京物资学院关于开展校级一流专业遴选建设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07-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研〔2017〕2号)精神,整体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申报北京市属高校一流专业遴选建设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遴选建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遴选5个校级一流本科专业进行重点建设,每个专业建设周期为3年,力争形成一批北京市乃至国内一流的强势专业、行业一流的品牌专业。

二、遴选与建设原则

(一)遴选原则

综合考虑国家和首都发展战略及学校办学定位,合理选择优势专业、特色专业重点发展建设。

(二)建设原则

坚持特色发展,辐射带动。通过建设一流专业,辐射带动相近专业乃至全校本科教育整体发展,使学校优势特色进一步凸显,显著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三、建设内容

对遴选出的一流专业,有针对性的在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建设:

(一)找准专业定位,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与专业目标相适应的培养体系,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探索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研究性学习、合作性学习积极性的教学方法改革,关注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培养卓越人才。

(二)加强教学团队建设,造就高水平师资。充分发挥名师、团队传帮带作用,优化专业教师结构;鼓励专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教学团队;推进专业教研室、虚拟教研室建设,鼓励教师在教学改革和资源建设等方面形成集群合力。

(三)强化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打造实验实践及成果转化孵化平台。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实践教学体系,充分利用优质创业资源,促进专业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交流合作,促进培养与需求对接、科研与教学互动。

(四)推进教学资源建设,产出一批教育教学成果。构建与国际对接、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鼓励和支持高水平教师联合开发优质教学资源,提高优秀教学资源使用效益。

(五)坚持协同共进,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鼓励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地合作、高校与海(境)外名校的合作等,实现专业的交叉融合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充分共享,构建协同育人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提升国际影响力。推进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及实践创新教育的整体改革及国际化,鼓励教师赴海外研修课程,鼓励学生海外访学或顶岗实习。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业须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二)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

(三)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四)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五、建设经费

每个校级一流专业建设周期为3年,每个专业支持10万元进行专业建设。

六、推荐办法

(一)各学院依据一流专业重点建设内容和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参照一流专业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组织专业申报,统筹推荐。

(二)各学院请于7月17日17:00前,将推荐专业的《北京物资学院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7份)、《北京物资学院校级一流专业数据表》(附件3,一式7份),《北京物资学院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

七、工作要求

(一)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专业建设工作,结合办学定位和工作实际,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做好申报和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学院要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履行职责,特别要注重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保证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取得预期效益。

联系人:梁老师(89534343)、陈老师(89534302)

附件1. 北京物资学院校级一流专业遴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2. 北京物资学院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北京物资学院校级一流专业采集数据表.doc

附件4. 北京物资学院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8年7月9日